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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要什么,不就是勾勾手的事情么。
可勾勾手来的,他都不喜欢,也一点不想要。
而他想要的,却是他自己扑上去,别人都不愿意要他。
他七岁跟着父亲母亲搬来这个别墅区,搬家那天正好对面那栋别墅也搬来了一家人。
那家人有两个小孩儿,一个和他一般大,另一个却还是个小萝卜丁。
三四岁的模样,白瓷娃娃一般,软软的脸蛋好像白面馒头一样,看见第一眼,就好想去咬一口,当时便想,实在不能咬的话,那捏一捏也好。
后来安好家之后,因为母亲与对面的伯母十分投缘,两家便熟络起来。
而他,也跟着和邢月相熟,并且达成了捏一捏对方小脸的心愿。
只不过,那一捏,却是将小朋友捏得啪嗒啪嗒直掉眼泪,他哄了许久,甚至还让他在脸上狠狠咬了几口才算完。
因为这么一出,他在那之后,便再也没敢捏邢月的脸。
倒是邢月,从那之后,一见他就咬,还专门指着脸咬。
虽然被咬了不知多少次,但明澄那时的心里只有一个想法:这个小孩儿真好看,并且不怕他,可以和他交朋友!
于是,他便开始像小小孩示好。
但由于从来没有交友经验,他是屡次将邢月惹哭。
他以为,想要交朋友首先要引起对方的注意,但邢月那个时候才将要四岁,正是注意力不集中的时候,精力自然不可能一直放在他身上。
因此,七岁的明澄为了引起四岁邢月的注意,就开始走上了作死的康庄大道。
初初试水的时候,明澄并不敢做得太过,最多就抢抢他的冰淇淋,再不然就是抢他的小饼干。
邢月成功注意到他了,但也守着他一哭哭半天,最后还倒赔了双倍。
后来么,明澄便是一次比一次作死,虽然过程没有想象中的顺利,但也的确是成功的引起了小邢月的注意,并且用三盒小熊饼干拐到了邢月答应和他做朋友。
但是,他的作死之路,并没有因为和邢月答应了和他做朋友,就走到终点。
相反的,这恰是他开始作大死的。
不过,无论他做了什么,邢月都能很快原谅就是了。
想起从前自己总是惹得邢月气鼓鼓,转眼又被哄消气对着他笑的模样,明澄忽然觉得,那样的生活似乎已经离他很远很远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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